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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有关城市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上传日期: 2018-04-19 作者:

  作者简介:王旭,厦门大学教授,历史学博士(1990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5年)。2006年起受聘历史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009年起受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现为上海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本文出处:《美国历史的深与广——纪念历史学家杨生茂百年诞辰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7年。

  有关城市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王旭

  城市研究在欧美等西方国家是比较成熟的学科,而城市史则是其中较新的研究领域,20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出现系统性研究,研究对象以近现代城市为主,在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上与地理学、社会学等诸多相关学科有交叉,学科融合趋势明显。我国的城市研究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很快,经济学、地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都有诸多研究成果,历史学相形滞后,不过,这种局面近年来已有了很大改变,尤其在美国城市史研究方面有明显突破,并与其他学科有了一定程度的交流。本文拟对欧美城市史研究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方便。

  一

  城市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理论

  城市史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城市、乡镇和其他人口密集区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史研究不仅是历史学研究扩展的结果,而且还受到其他研究城市与乡镇的学科的影响,譬如地理学、社会学、建筑学、经济学、政治学、规划学、艺术、人类学、人种学,等等。城市史一般依随历史学的主流,并吸收了社会学的一些概念、观点、理论与方法。诸如等级规模理论和“中心地”理论。城市史学者在空间分析和研究城市内部结构时,不仅结合了地理模型,还借鉴了政治学的政治理论用以研究城市管理和地方政治。城市建筑史与城市规划史研究则采纳了建筑学和社会学思想。目前,对于“城市”和“乡镇”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定义。大部分学者强调其法定定义,这便意味着各国之间的定义有实质性的区别。其它各种对城市和乡镇的定义涉及人口规模、人口密度、物理形态、经济功能和生活方式。缺乏精确的定义一直是困扰城市史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

  城市史与一般笼统的城市研究最大的不同在于:城市史侧重过去的、长期的城市发展状况,各个时期——古代、中世纪、现代早期、现代和当代——都是城市史研究的重要范畴。当然,相对而言,在城市研究中,城市规划、城市住房、城市建设、建筑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更受重视,但这些也都是城市史的重要研究主题。当代城市史和城市研究有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在有关最近这几十年的城市发展的研究上。当然,城市史和城市研究的区别并非泾渭分明。

  一般而言,城市化起步相对较早、而且城市化倾向明显的国家,其城市史研究也更加丰富和先进。比如,在英国,城市史研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在美国,则于20世纪30年代就有了城市史研究。美国城市史小组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还出版了通讯,但是这个组织没有能力把这个领域零落离散的分支汇集到一起,于是渐渐没落。直到60年代,美国的城市史研究才重新焕发活力,彼时最具深远影响的动态之一就是采纳了“新城市史”这个标签。新城市史重点研究城市背景下的社会流动性。虽然这种研究方法存在的时间很短暂,而且称其为“城市”研究也很勉强,但对后来的城市史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然,城市史研究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关系在某些国家并非十分紧密。如荷兰是几个世纪以来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国家,但是该国的城市史研究在20世纪末的几十年里才刚刚起步。比较之下,瑞典虽然其国土面积很小,而且彼时还只是一个没有大城市的欧洲农业国家,但是城市史研究所早在1919年即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而且直到现在它仍然在运作。

  城市史可分为若干个子学科:城市化、城市传记、专题城市史。关于城市化,下文要展开讨论。城市传记则是某一特定城市或乡镇的历史记载。它是一种综合史或通史,用更宽广的视角来诠释和理解某个特定城市的历史发展,即,城市是如何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这种长期视角是城市传记的要义。有关地方发展的许多方面——譬如市政府、地方政治、住房、规划、地域扩展、人口发展、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以及志愿组织——都可以囊括进城市传记中。通过这些,城市被赋予了鲜明的性格,而不仅仅只是某一地点的历史记载。它被视作一个凭借自身的力量独立发展的研究对象。城市传记有时也会对本城与其它城市,以及本区域发展与国家发展进行比较。

  城市传记可能并不总是囊括一个城市历史发展的每一方面。相反,它可能只是对解读某个特定城市的历史发展至关重要的那些方面。这些关键特征通常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所改变,但从长远来看,其大部分变化是可以把握的。城市史的书写方法可算作城市传记。城市传记或乡镇史的编撰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学术分支。在一些国家,城市史的出版物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这一类,而且,城市断代史几乎就等于城市传记。

  与城市传记联系密切的是地方史。地方史是某一特定地方社区、城市或农村的历史研究。与城市传记相似,地方史也是试图涵盖一个社区地方发展的大部分方面的一种通史。地方史是一门严谨的学科,伴随着对人们在某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的这种平静自然的活动的研究而发展起来。一些地方史学者指出,地方社区的研究应该只需立足“地方”事务,而不必考虑其所隶属的地区或国家的变化,因而,比较法的优点受到质疑和否定。这种地方史被称为“真正的”地方史或原汁原味的地方史。

  专题城市史是城市背景之下的一种案例研究。通过考察一个城市或比较两个及以上城市,深入分析一般性的历史主题和历程——如,经济、社会、人口、政治、文化、建筑,法律和规则。但是,不像城市传记那样把城市和乡镇看作是一个凭借自身的力量独立发展的研究对象,城市只是为研究工作提供了一个物质框架,城市被用作揭示发展总体过程的例子之一。

  城市专题史在60年代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很快占据所有城市史研究的相当大比重。彼时,人口、社会和经济问题是城市史研究的主要方面,而且被一些学者采用计量法和统计法反复研究。城市专题史的理论观点不仅来自社会学和地理学,还常常来自社会科学。

  城市研究、包括城市史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处于探索阶段,研究比较零散,没有系列性研究成果,也没有系统的理论。但是,地理学和城市规划等学科的理论探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当时乃至后来的城市史研究。

  田园城市理论(Garden City):是最早而且影响较大的城市规划理论。1898年英国城市规划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发表《明日的田园城市》(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提出一种规划理念,认为应该建设一种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城市四周被农地围绕以自给自足,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保证每户居民都能极为方便地接近乡村自然。倡导城市人口分散化,主张在郊区边缘创建“田园城市”。这些功能完备的城镇人口大约在3万人左右,它们有自己的就业基地,村舍周围环境优美,四周都是农村。该书曾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流传全世界,并发展成为田园城市运动。英国于1899年建立了田园城市协会,建设了莱奇沃思和韦林两座田园城市。1903 年,英国政府根据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理论,在伦敦周围建设新城以疏散伦敦中心区的人口,这样既可以控制中心城市的发展,又可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从而体现“城乡一体化”的理想。此后,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德国、荷兰、波兰、俄国、西班牙、日本和美国都建设了“田园城市”或类似称呼的示范性城市,形成了颇有声势的田园城市运动。

  “中心地学说”(Central Place Theory):是德国地理学家瓦尔特·克里斯泰勒(Walter Christaller)于1933年提出的寻求解释城市体系中城市数量、城市位置、城市规模的一种地理学理论,在他的名著《地区的中心地,提供它们所需要的物资和服务,同时,城镇又是与外部联系的地方性商品集散地。这样,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不为规模不等的城市网所覆盖。城镇的等级规模分布呈现为一种阶层结构(hierarchy),最低级的城镇为数最多,城镇规模越大,其数量就越少,即城镇数量与规模成反比关系。》一书中系统阐述。这一学说认为,城镇与城镇(即中心地)以及城镇与周围地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服务,有密切联系。而且,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有规律性可循,一定量的生产地必将产生一系列适度规模的城镇。这些城镇是周围农业地区的中心地,提供它们所需要的物资和服务,同时,城镇又是与外部联系的地方性商品集散地。这样,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不为规模不等的城市网所覆盖。城镇的等级规模分布呈现为一种阶层结构(hierarchy),最低级的城镇为数最多,城镇规模越大,其数量就越少,即城镇数量与规模成反比关系。

  

  多中心理论(Multiple Nuclei Theory):1945年,昌西·哈里斯和艾德华·乌尔曼合著的论文提出的关于城市土地使用最优化模式的理论。表现为在中心城市之外有一些节点或核心点,与传统的单中心截然不同。在这些次中心有大学、工厂、零售店、休闲设施等,既有居住功能,又有就业功能。其前身多半是工业郊区、市场城镇或卫星城等。多中心理论是多中心大都市(multicentral metropolis)理论的先驱。1970年代以来,很多人发现大都市区蔓延是个普遍的现象,使用边缘城市(Edge cities),外缘城市(the outer city)等来描述这个现象。这些郊区节点的产生削弱了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但同时也均衡了经济要素的空间配置,加强了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是20世纪以来城市发展的主要趋向之一。

  “宏观区域学说”(Macro-regional Theory):20世纪70年代出现,试图从区域与城市化的关系入手,对区域发展过程中城市群体的等级结构、空间形态和影响范围等进行综合性考察,进而寻绎城市化的历史规律,代表人物是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人类学教授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施坚雅通过对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创立了独具一格的宏观区域学说,奠定了城市体系理论的基础。施坚雅模式导源于“中心地学说”,并在其基础上发展完善,成一家之言。概括而言,施坚雅模式的学术体系包括下列几下方面:I、首创宏观区域学说,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丰富发展了“中心地学说”关于城市与地区关系的论述;II、从区域研究的视角出发,剖析区域内部不同区段的差异,得出“核心—边缘说”;Ⅲ、以区域为单位,考察城市规模及其分布规律,完善“等级—规模说”;Ⅳ、从动态角度考察自身发展规律,提出区域发展周期说。施坚雅的理论集中地体现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1977年)、《中国历史的结构》(1985年)《19世纪四川人口:从未加核准的数据中得出的教训》(1988年)等论著中。

  

  二

  研究路径和一般发展情况

  20世纪60年代,城市史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加大了现代城市发展的研究力度,即19世纪和20世纪的城市和城市化研究。当时的城市被认为是整个社会最核心的事务,城市化则代表着现代与当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最基本的历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史研究重心也发生了转变——从中世纪和现代早期转移到现代及工业城市。

  城市史的编撰在六七十年代普遍增多,且形成了一些城市史流派,并开始编辑新期刊、年鉴和通讯。至此,城市史研究著作稳定增加,新的城市史研究中心纷纷涌现,成立了更多的城市史研究机构,还成立了一个欧洲城市史协会,加强了国际合作,并且启动了一些围绕教学和科研的跨国项目。

  1964年和1977年,《城市研究》和《城市和区域研究国际学刊》分别出版,均为城市研究领域的权威刊物。1964年,格拉斯哥大学推出了《城市研究国际期刊》,作为城市和区域规划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论坛。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科和方法进入城市研究,这份期刊也不断扩大。《城市和区域研究国际学刊》则是一众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政治经济学家推动出版的,意在用“激进的方法研究城市问题”,是一份以宏观社会为视角,融合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跨学科刊物。

  直到1990年代末,城市事务研究协会之类机构陆续出现。欧洲城市研究协会成立于1997年,包括来自芬兰、保加利亚、新西兰、土耳其、英国、德国、以色列等国家的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该协会每年召开年会,并于2008年推出了名为《城市研究与实践》的刊物。该协会的成立得益于欧盟对城市问题的关注,尤其是2004年成立的欧洲城市知识网络和次年的国际城市研究初级网络(一个青年学者的非正式网络组织)。欧盟成员国中120多个大城市的市长组成了“欧洲城市”,为该协会提供政治支持。“欧洲城市”与1932年成立的美国市长会议相似。

  1991年,瑞典成立了城市研究与行动国际网,以便促进社会和环境领域的城市运动与理论分析和研究之间的交流。该组织为从事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学者提供了互动平台,使他们共享理解当代城市发展的批判方法。其成员广泛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城市边缘、社区环境运动、内城劳工市场、提供社会住房的组织等活动。研究成果与地区行动和项目相关,直接受后者启发和影响;该网络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定期发行出版物。

  尽管《城市研究》由格拉斯哥大学城市研究学院发行,但围绕城市的学术研究大多集中在美国。城市研究者大多是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或来自教授城市和地区规划的建筑学。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剑桥等地也有城市研究中心,但城市研究能成为独立项目的并不多。不过,城市研究在各大洲的多个国家出现了,不管是依附于某个学科,还是在传统的社会科学之外。在不同国家,城市研究者相继获得了自我认同。阿姆斯特丹大都市环境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也在1998年建立了城市项目,而柏林科技大学的大都市研究中心则成立于2004年。

  1964年,墨西哥学院建立了城市环境和人口研究中心来研究墨西哥和拉美的人口和城市化。在智利,1964年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建立了城市发展跨学科调查委员会,随后天主教大学跨学科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1968年。哥伦比亚也在1997年成立了城市研究所。

  芬兰于1968年成立城市和区域研究中心,是芬兰多所大学进行跨学科研究和教育的试点。但直到1998年,赫尔辛基大学才在城市研究领域设立了专职教授岗位。这些教授的资助来自赫尔辛基大学、赫尔辛基市政府和教育部。起初,只有6人获得资助,尽管后来更多的人也得到了资助,但只有已建制学科如历史、地理和社会政策才有教授岗位。

  在城市史研究方面,居领先地位的是美国学术界。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美国学术界占支配地位的是以特纳为代表的“边疆学派”和以比尔德为代表的“经济学派”。这两个学派对于城市的发展均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虽然当时美国曾零零星星地出现一些城市史著作,但多半是彼此无大关联、纯记述性的城市方志,在通史中未获一席之地。著名史学家爱德华·钱宁在其6卷本的《合众国历史》中,曾用一章专门论述城市的发展,在当时也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随着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到1920年,美国的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市的迅速发展对美国学术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许多史学家的注意力开始由中西部转向城市和其他领域,并对传统的观点提出挑战。1933年,老阿瑟·施莱辛格撰写了《1878至1898年间美国城市的兴起》一书,强调城市在19世纪后期工业化中的关键作用,首次提出美国历史的城市解释观点,以反驳特纳的“边疆理论”。他认为,城市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知识进步的中心。1940年,施莱辛格教授有发表了“美国历史上的城市”一文,重申并发挥了美国历史的城市解释思想。这种见解在美国史学界引起强烈反响,从此出现了撰写城市史的热潮。 

  从施莱辛格的开拓性论著起,到50年代,是美国城市史研究的初创时期。这段时间有大量论文与专著问世,这些论著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分时期阐释城市的发展,二是记述性的城市方志。

  60年代,以中青年学者为主体的“新”字号史学流派纷纷脱颖而出,要求重新解释美国历史。由于城市是社会矛盾的汇集处,城市史理所当然地成为新的史学流派瞩目的中心,这就形成城市研究的大飞跃局面,构成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高潮。

  到1967年,已有50多所高校开设了城市史课程,到80年代,城市史已成为一门主课。从1882至1974年,广义上属于城市史研究范围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有1414人,而绝大多数是1950年以后授予的。城市史著述种类增多,范围拓宽。首先,出现大量教科书。主要有格莱布与布朗合著的《美国城市史》、麦凯尔维的《美国城市化比较史》、赞恩·米勒的《近代美国城市化简史》、斯蒂尔的《附有文献的美国城市史》、德怀特·胡佛的《讲授美国城市史教师指南》。同时,70年代以后出版的大多数通史类教科书中,均设专章叙述城市的发展。其次,丛书与季刊相继问世。1967年,韦德主编的城市史丛书《美国的城市生活》首卷出版,至1978年共出版了24卷之多。哈佛大学和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也相继出版了类似丛书。1953年由麦凯尔维和斯蒂尔发起成立小型研究团体“城市史研究小组”,出版内部小型刊物《通讯》,1975年改为《城市生活方式今昔》(半年刊)公开发行。1974年,《城市史杂志》创刊。再次,研究手段增多。例如,1977年,布鲁斯·斯特夫《城市史的形成》即是把口述史学应用于城市史研究中的一种尝试。他走访了8位城市史研究的知名学者,请他们就城市史的一些关键问题谈了各自的看法。最后,研究的范围除以往多侧重的时期外,出现很多记者论述20世纪城市的著作。

  值得专门提及的是1961年问世的《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作者是在城市理论和城市社会学方面大师级学者刘易斯·芒福德。这是一部厚重的城市通史,从人文学科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城市的起源和发展,并展望了远景。内容包括史前的城市,城市在美索不达米亚的诞生,古埃及城市,古希腊-罗马城市,中世纪的基督教、巴洛克和商业城市,近代和现代工业城市。作者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城市规划等多方面综合地研究了城市发展史,并对今后城市发展提出了战略性意见。直至今天,这部著作仍被从事城市研究的学者推崇为经典。

  1963年,一些史学工作者在耶鲁大学举办“关于19世纪工业城市”讨论会。与会者一致认为:目前,城市居民的生活正在经历着爆炸性的变革,了解和研究这种变革是当务之急,研究城市史是一主要手段。会后,斯蒂芬·塞恩斯特罗姆和理查德·塞内特将会议论文结集出版,题为《19世纪的美国城市:新城市史论文集》,“新城市史”学派由此得名。 塞恩斯特罗姆还概括介绍了“新城市史”的3个基本特征:其一,主张历史与现实的联系,把社会学理论与史料结合起来,摒弃传统的记叙体撰史方法,打破各学科分离的藩篱;其二,扩大城市史的研究范围,尤其要注意普通城市居民的社会经历、进而考察城市化与社会结构、人口的关系;其三,充分运用计量分析方法。“新城市史”考察的重点是19世纪的城市。 

  “新城市史”学派的出现轰动一时,吸引了其他与城市史有关学科的注意。1970年,数学社会协会在麦迪逊市举办有关城市史的专题讨论会。会后,利奥·施努尔将会议论文汇集成册,题为《新城市史:美国史学者在计量方面所进行的探索》。

  八九十年代后,城市史研究进入成熟阶段,可以看成为城市史研究的第二个高潮。从研究的广度看,几乎在各个领域都有了专门研究,宏观、中观和微观选题都很多。2012年,雷蒙德·莫尔在对城市史研究进行总结时,所划分的研究领域有:城市与区域,空间与场所,城市环境史,技术、交通与基础设施,城市规划,住房,城市政策史,城市政治史,阶级,移民与族裔,非洲裔美国人城市史,城市中的妇女,性别史,消费运动与休闲,犯罪与骚乱,等等,共16个,每一个研究领域都有数十篇(部)代表作。

  三

  热点研究问题和新研究走向

  从芝加哥学派到洛杉矶学派

  在基本理论探讨方面值得我们注意、也是影响最大的,是从芝加哥学派到洛杉矶学派的变化。学术界一般认为,传统城市化时期最有代表性的是工业化城市芝加哥,而新型城市化时期最有代表性的是以服务业见长的洛杉矶。在对这两个城市进行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推衍出城市布局理论的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和洛杉矶学派(L.A. School)。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城市呈集中型发展,由密集的核心区向周边地区围绕同一同心圆扩展,密度渐次降低,在此过程中,核心区主导边缘地带发展。但是,令芝加哥学派始料不及的是,芝加哥随后的发展,与此模式渐行渐远;后来居上的洛杉矶却以相对分散而开阔的发展空间日益受到人们的推崇,由此在90年代产生了洛杉矶学派。不过洛杉矶也往往因其人口密度过低、发展失控而受人诟病。在洛杉矶发展早期确实如此,它初兴之时,一度是世界上低密度的城市区域。但近年来,洛杉矶人口密度也有所上升,如果按每平方英里1万人的地域面积总量计算,洛杉矶却排名第一,高于纽约。如果把洛杉矶与学术界公认的规划最好的美国城市波特兰的加以比较,同样也很有说服力。根据1990年统计数据,在洛杉矶,人口最密集的地块人均为79725人,相当于波特兰(22858)的3.5倍。2000年人口统计结果看,这一差距更大了。 洛杉矶的蔓延程度远远比不上波特兰,而波特兰一般被人们视为控制增长的典型。 在标杆性城市波特兰也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更可说明分散化已成为不可遏制的趋势。这样,美国学术界对洛杉矶的看法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从负面的蔓延典型到正面的新城市化典型。而芝加哥在二战后、尤其是六七十年代人口密度下降速度加快,经历了向新城市化的蜕变,与洛杉矶殊途同归。它的经历折射了传统城市向新型城市成功过渡的主要特征,令人信服地佐证了新城市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走向。姑且不论这两个学派理论体系完善与否, 它们所揭示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发人深思。

  密集的、单核的、以同心圆方式发展的中心城市让位于多中心的、低密度的大都市区,这对芝加哥学派来说,不啻釜底抽薪。《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也认为:洛杉矶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分散、多中心和大规模郊区化。对现代城市来说,不论是在美国、抑或古老的欧洲,还是正在崛起的亚洲,洛杉矶都代表着都市的流行模式,恰如一位观察家所言,它是现代城市应该效仿复制的原型。南加州大学地理系教授兼南加州研究中心主任迈克尔﹒迪尔编辑了论文集《从芝加哥到洛杉矶》,提出,“我们需要21世纪的理论来说明21世纪的城市”。 这部论文集成为洛杉矶学派形成的标志和代表作。另一个代表人物爱德华﹒索佳在其代表作《后都市化》中提出,由于20世纪中期以后洛杉矶外围长足发展的郊县标志着从大规模郊区化转变为大规模区域城市化, 这种主张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

  进入21世纪后,新城市化现象再度引起学界的关注,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2004年《新型城市化模式:超越城市-乡村两分法》的发表。该书集合了近年新城市化研究的最新成果,所强调的中心议题是,传统的城市和乡村概念已经过时,应该推导出新的符合实际并有前瞻性的概念。该书指出,近几十年来,人类聚落的性质和范围有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集中体现在城乡差异的淡化,城镇和乡村再也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了。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先前分离发展的城市和镇合并成为范围更广的城市化区域。“更重要的是,半个世纪前法国学者戈特曼用大都市连绵带来表述的这个现象在以往被看成是已发达国家特有现象,但很快也成为不太发达国家的客观现实”。这样,迫切需要我们对居住体系重新定义,发明一种新的方法来反映这个当代而且还在发展的多样性。另一个比较有影响的是2002年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国际大都市区观察”(International Metropolitan Observatory),美国和欧洲15个国家学者通力合作,通过反复比对调研,发现在新城市化方面脉络最清晰的国家是美国,第一个郊区化国家也是美国,因此,他们把美国作为标杆,与欧洲国家一一进行对比,以厘定在大都市区发展方面还有多大差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判定大都市区化对现有城市政治结构产生的影响,以便从政策的层面进行调适。

  英国城市规划大师彼得·霍尔教授领衔开展的POLYNET(欧洲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管理)项目,集中探讨欧洲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Polycentric Megacity Region,简称MCR)。这个总额高达220万欧元的项目由欧洲区域发展基金资助,历时3年,调查了西欧8个“巨型城市区域”的类型和动力机制。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直接涉及到对传统城市化理论的修正10年来出版的城市理论和城市研究的工具书,都程度不同地提到了对传统城市化理论的修正,尽管不系统。例如,2010年出版的《城市研究百科全书》的“城市化”条目中阐明,在近代和当代城市史上,经常有必要不仅包括行政范围确定的城镇,但也包括地域范围更广的聚合体,即一定量的各种规模、功能和行政地位的城市和城市点组成。该条目用一半的篇幅阐述巨型城市,即人口在1000万的大都市区,在比例上远远超过了对传统城市的论述。2005年出版的《城市研究的关键概念》一书,索性把当今的巨型城市视为多中心的大都市区,认为两个概念可以通用。该书非常明确地指出传统城市化概念的缺陷,认为城市化(Urbanization)和城市主义(Urbanism)作为表述城市演进的概念,已经很“陈旧”了,用它们来表述已经充分城市化的区域已经不合时宜。

  与城市化转型密切关联的一个观点是所谓的“逆城市化”论。这种观点最初是由地理学者布赖恩﹒J.L.贝里于1978年首次提出的,由于他是国际知名的权威学者,因此其观点迅速被学术界接受。随后,进入80年代中期,正是我国乡镇企业崛起、小城镇大受青睐之时,这种观点得以在我国学术界迅速走红,以致于很多学者把它视为城市发展的一个阶段。随着80年代以后美国大都市区人口增长速度再度超过非大都市区,此观点影响日益式微。但我国学术界没有及时跟进,仍有偏颇认识。

  大都市区问题

  国外学术界较早地注意到大都市区与城市化转型的关系,思考如何开创新的城市化空间。早在20世纪初,霍华德在提出田园城市的构想时就这样描述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城市和农村必须结为夫妇,这样一种令人欣喜的结合将会萌生新的希望,焕发新的生机,孕育新的文明”。 当然,这并不是城市和农村同质化、在城市和农村采取同样的发展模式。1933年,在霍华德提出田园城市概念后不久,国际建筑协会在雅典会议上就制定了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即《雅典宪章》。该宪章采纳霍华德和法国城市规划师勒·柯比西耶的观点,提出要把城市与其周围辐射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1945年,多中心模式的理论出台,也反映出当时城市化的多中心格局确实已有一定规模。此后,新城市化现象越来越清晰了,在这种情况下,1959年,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国际城市研究所组织一批学者对全球范围的大都市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分析,结集出版《世界大都市区》一书,提出:现在研究的最大问题是缺少系统比较,绝大多数研究仅限于特定城市或顶多是特定国家。该书提出一个大都市区的门槛人口标准,即整个大都市区人口应在10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5万人口的中心城市,周边地区至少有65%以上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根据该书的研究,在本世纪中叶,即1954、1955或1956年全世界共有1046个大都市区,分布在105个国家或地区。后来到1961年法国学者琼·戈特曼提出大都市连绵带概念,认为这将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

  在此方面,日本学者也及时跟进。60年代初,大都市区概念问题一度成为日本学术界研究的热点。1961年在火奴鲁鲁举办的第十届太平洋科学大会上,有3篇专门讨论日本的城市化和大都市区化问题。一些年轻学者坚持认为,应该把“大都市区化”(metropolitanization)和“城市化”(urbanization)加以区别,不能混为一谈。有位日本学者更是直接探讨大都市区化,题目是“大都市区化的机制与规律:奈良县与阪神大都市区研究”。日本地理学研究会下设的城市化委员会主席小泽山花发表几篇论述郊区和卫星城的论文,认为日本几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卫星城,大多数郊区城市都是小型的城镇,与大都市区内的新兴城镇是一致的。

  到八九十年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普遍进入大都市区发展为主导阶段,推动大都市区研究走向高潮,不过,由于研究视角和方法不同,对于如何界定新城市化现象和新的地域实体,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未取得一致意见。 学术界用了名目繁多的术语来表述这一新的地域实体,有的用city合成的词,如城市区域(city-regions)、巨型城市(megacity),蔓延城市(the sprawling city)、分化的城市(the divided city)、二元城市(the dual city)等;有的用全新词汇如大都市连绵区(extended metropolitan regions)、多节点大都市区(multi-nodal metropolis)、零碎的大都市区(fragmented metropolis)、组合城市、城市群、城市功能区(urban function areas)等,称呼多达数十种!有些学者索性直截了当地宣称城市已经寿终正寝,被都市取代,因此统一称为“后城市”或“后郊区”时代。至于郊区城市,则在词根“urb”、“burb”基础上构建新词,如超级郊区(superburbia)、远郊(exurbia)、“外城”(exoplis)等,目前看“边缘城市”的提法似乎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无论是否有政治界限区分这些城市区域,它们都构成一体化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生态体。” 

  “新区域主义”运动

  进入90年代后,区域规划、环境治理、社会平等、可持续发展等都需要在大都市区范围的统一筹划;在欧洲,大都市区改革也成为学术讨论的热点问题,反过来影响美国学术界;美国联邦政府也开始了新一轮行政部门的改革。在上述多重因素的作用下,一度沉寂的大都市区政府和治道问题研究再次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为与20世纪前半期的区域主义运动相区别,90年代的这次学术研究高潮一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运动。

  戴维·腊斯克(David Rusk)的《没有郊区的城市》的面世首开先河。尽管曾有“公共选择”学派的非议,但腊斯克仍然认为,大都市区日见增多的经济、社会、种族隔离现象,已到了非改变不可的程度。中心城市要保持繁荣或防止社会经济衰退,必须能够用兼并周边郊区的办法扩展其地域范围。惟其如此,才有弹性,才能成为不受郊区左右的、如其所言的“没有郊区的城市”。他认为,拯救美国城市的任务,并不在于美国联邦政府,而在于城市的郊区。

  可与腊斯克齐名的另外两名代表人物是尼尔·皮尔斯(Neal R. Pierce)和亨利·希斯诺里斯(Henry G. Cisneros)。皮尔斯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宏观角度推论大都市区管理的必要性,把对大都市区一体化的重视程度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希斯诺里斯现任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部长,他在其主编的《交织的命运:城市与国家》论文集中提出,目前的研究过于强调中心城市和郊区的区别,而较少注意两者在大都市区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事实上,中心城市和郊区在结构和经济功能上是大都市区“屋脊的两面”:如果中心城市衰退,整个大都市区和全国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持久,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应该是促进区域的整体发展,减少城市和郊区的经济失衡现象。这几部论著,几乎都是在90年代初问世,形成一个区域主义研究的高峰,一度颇有声势。

  90年代的“新区域主义”,尽管目标与传统区域主义相似,但其基本理念已有所不同。传统区域主义强调构建大都市区政府或减少政府层次与数量以提高效能,“新区域主义”则并不是一味谴责地方零碎化现象,而是承认地方差异的客观现实,强调地方的相互依存,并寻求一种机制把中心城市和郊区结合起来,通过“治道”寻求发展。当然,“新区域主义”运动重视中心城市的出发点,更多地是试图拯救中心城市,恢复其在大都市区的中心地位。他们一再申明,中心城市和郊区是相互依存的,强有力的中心城市对于大都市区所有部分都有经济影响,郊区则对中心城市有某种依赖,所以,郊区应该支持区域管理活动以拯救和恢复中心城市。这种理念和机制,较传统区域主义更现实,更具有包容性,易于为社会所接受,素与区域主义对垒的“公共选择”学派也能够认可甚至参与“新区域主义”运动,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由此可以看出,“新区域主义”运动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支持。

  当然,“新区域主义”在倡导大都市区治道的同时,仍有部分学者坚持要建构某种形式的区域政府。如腊斯克认为大都市区最直接、最有效的结构是撤市、给予县政府以充分的权力,当然这仅是诸多选择之一,更为“新区域主义”认可的是联邦式、两级政府的大都市区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或重组县政府,统辖整个大都市区,或另建一个全新的综合性大都市区政府,原有的地方政府保留,但权力有所限制。

  同样也值得注意的是,从传统区域主义到“新区域主义”,尽管在理念上有所不同,但都反复坚持一个观点:州长期以来是我们联邦体制的“基石”或“战略中间环节”,州对于中心城市的复兴是必须的,可保证大都市区不至于成为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牺牲品,保证大都市区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美国联邦制中,州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大都市在地域上的蔓延,已远远超出原有的行政辖区,惟有州政府,才能进行协调。